

2. 鋰電池
可攜帶的情況
鋰電池是現今許多電子產品的主要電源,包括手機、筆記本電腦和相機等。根據IATA的規定,鋰電池的攜帶有明確限制:
- 容量限制:一般來說,鋰電池的容量需在100Wh(瓦時)以下,方可隨身攜帶。
- 備用電池:每位乘客可攜帶不超過2個備用鋰電池,且需妥善包裝,防止短路。
官方數據與規定
- 台灣民航局:行動電源必須手提登機,嚴禁置於托運行李內。違規托運行動電源恐面臨新台幣2萬元至10萬元的罰鍰。
- 鋰電池容量限制:
- 100Wh 以下:可攜帶,且每位旅客最多可攜帶20個行動電源或備用鋰電池。
- 101-160Wh:需經航空公司同意,每位旅客最多可攜帶2個備用鋰電池。
- 160Wh 以上:禁止攜帶。
注意事項
- 充電狀態:建議在登機前將鋰電池充至80%左右,避免因過熱引發安全隱患。
- 隨身攜帶:鋰電池必須放在隨身行李中,禁止放入托運行李。
3. 手持風扇電池
可攜帶的情況
手持風扇通常使用鋰電池或可充電電池。這類電池的攜帶規定通常與鋰電池相似,需遵循以下指導:
- 容量限制:如使用鋰電池,需確保其容量在100Wh以下。
- 便攜性:手持風扇應放在隨身行李中,並注意風扇的開關狀態,避免意外開啟。
注意事項
- 檢查產品說明:在旅行前,確認手持風扇的電池類型及容量,避免違規。
- 原包裝:如有可能,建議將手持風扇的電池放在原包裝中,以防損壞。
總結
在準備搭乘飛機前,了解電池的攜帶規定至關重要。鈕扣電池、鋰電池及手持風扇電池的攜帶指南各有不同,確保遵循相關規定,才能順利通過安檢,安全上飛機。隨著科技的進步,未來可能會有更多的電池類型出現,建議旅客在出行前隨時查詢最新的航空公司規定。
希望這篇指南能幫助您更輕鬆地規劃旅行,並確保您的行李符合航空運輸的要求!
以下是一些關於電池上飛機的官方數據和統計信息,主要基於台灣民航局和各大航空公司的規定:
1. 台灣民航局規定:
- 行動電源必須手提登機:根據交通部民航局的規定,行動電源必須「手提登機」,嚴禁置於托運行李內[1][2]。
- 罰鍰: 依據《民用航空法》,違規托運行動電源恐面臨新台幣2萬元至10萬元罰鍰 [2][3]。
2. 鋰電池容量限制:
- 100Wh 以下: 鋰電池容量在100Wh(瓦時)以下,可攜帶上機。每位旅客最多可攜帶20個行動電源或備用鋰電池,超過數量須經航空公司同意,且僅可手提不可託運 [1][2]。
- 101-160Wh:鋰電池容量在101-160Wh之間, 須經航空公司同意,且每位旅客最多可攜帶2個備用鋰電池上機,同樣僅可手提不可託運 [1][2]。
- 160Wh 以上: 超過160Wh的鋰電池,則全面禁止攜帶 [1][2]。
3. 各大航空公司規定:
- 中華航空:
- 100Wh 以下:每位旅客最多可攜帶20個行動電源或備用鋰電池,超過須經航空公司同意,只可手提不可託運 [1][2]。
- 101-160Wh:每位旅客最多可攜帶2個備用鋰電池,須經航空公司同意,只可手提不可託運[1][2]。
- 160Wh 以上:禁止攜帶[2][4]。
- 長榮航空:
- 100Wh 以下:每位旅客最多可攜帶15個可攜式電子裝置和/或20個備用電池上飛機,超過數量需經航空公司同意,只可手提不可託運 [2][4]。
- 101-160Wh:須經航空公司同意,每位旅客最多可攜帶2個備用電池上飛機,只可手提不可託運[1][2] 。
- 160Wh 以上:禁止攜帶[1][2]。
- 星宇航空:
- 100Wh 以下:每位旅客最多可攜帶20個行動電源或備用鋰電池,超過20個需航空公司同意才可攜帶,只可手提不可託運[1][2]。
- 101-160Wh:每位旅客最多可攜帶2個備用鋰電池,須經航空公司同意才可登機,只可手提不可託運 [1][2]。
- 國泰航空:
- 行動電源及備用鋰電池不可託運,應隨身攜帶及妥善包裝(以原包裝包裹、用絕緣膠帶貼住電極或存放於獨立的塑膠袋內)[5] 。
4. 行動電源使用限制:
- 飛行全程禁用:長榮航空和中華航空都已公告,自2025年3月1日起,行動電源及備用鋰電池於航程中全程禁止使用及充電 [3][5]。
- 放置位置: 香港民航局規定,自4月7日起,乘客不得在航班上使用外置充電器(行動電源)為電子裝置充電,也不能將行動電源放置於行李架上,需隨身攜帶 [5]。
5. 其他注意事項:
- 無標示或來路不明的行動電源:不得攜帶[1][2]。
- 安全檢查:登機前行李都會經過安全檢查,請勿將任何行動電源託運,或將容量超過160Wh的行動電源帶上飛機 [3]。
- 鋰電池檢驗:含鋰電池之物品,每個鋰電池必須符合聯合國「測試和標準手冊第3部分」38.3節之每項試驗要求[4][6]。
請注意,各航空公司的規定可能有所不同,建議旅客在搭機前務必再次確認航空公司的最新規定,以確保旅途順利[3]。